此时,怪物还没有死,但它动不了了,绿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,紧紧地盯着我,眼珠子里有几分祈求的神情,似乎在求我不要杀它。
我目光冰冷,几步来到它的面前,举起剑朝着那双眼睛狠狠地刺了下去。
黑血飞溅,我戳瞎了它的眼睛,它发出了最后的悲鸣。
我径直来到它的肚子上,看着这鼓鼓的大肚子,我的手在发抖。
明黎,明黎,求求你,你一定不能有事!
我咬紧牙关,一剑狠狠地刺了下去,然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,用力地一拉。
刺啦。
一声闷响,就像是割破了皮衣一样,里面是厚厚的血肉,我用力地一剑一剑地切割,终于切开了它的肉,露出了鲜红的内脏。
它的身体里很臭很脏,但我根本顾不得什么,洁白如玉的纤纤素手在滑腻腻的内脏之间翻找着,将挡路的一件件器官割开扔掉。
这个过程不到半分钟,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整个世纪,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它的胃,上面居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的轮廓。
“明黎!”我终于没能忍住泪水,发了疯一样地割破胃袋,抓住他的胳膊,将他用力拉了出来。
他身体很腻滑,我却一点都不嫌脏,死死地抱着他,将他拖下来。
“明黎,你,你千万不要有事啊!”我一边哭一边大叫,一边给他把脉,发现他已经没有脉搏了,心跳早已经停止。
“不,不会的,你不会死,我不会让你死!”我疯狂地大叫,将身体里的灵气全部输入他的体内,他没有任何的反应。
“不!”我不死心,割破了自己的手腕,掰开他的嘴,将自己的血灌进他的嘴里,“求求你,明黎,求你快醒过来吧,我不想你死,只要你活过来,我,我……”
我咬了咬牙,高声道:“只要你活过来,我们就在一起!”
也不知道是我输入灵气有了效果,还是这句话触动了什么,唐明黎居然渐渐地有了脉搏。
我心中狂喜,拿出一颗丹药给他吃下,然后继续给他输入灵气,让他一点一点消化丹药的药力。
他的心跳渐渐变得有力,我长长松了口气,累得躺倒在地上,侧过头去,紧紧抓住他的手。
还好救过来了,如果他死了,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。
他还在沉睡之中,我休息了一会儿,爬起来,让他的脑袋靠在我的大腿上,然后轻轻抚摸他的脸颊。
此时,他的皮肤被怪物强大的胃酸给腐蚀了,坑坑洼洼的,像被火焰狠狠地烧过,看起来十分可怕。
这伤我能治好,就算治不好,我也不会嫌弃他的。
四周万籁俱寂,只有低低的水流声,我跟随着声音找过去,发现崖底有一条小河,河水冰冷刺骨,我用异火将水烧热,然后拿出毛巾替唐明黎清洗身体。
他穿着一件防御法宝,是一件无色的贴身衫子,正是因为有这件衫子在,怪物强大的胃酸才没有将他的躯干给腐蚀掉,要是内脏给腐蚀没了,大罗金仙来也救不了。
我将疗伤丹用水化开,敷在他被腐蚀的皮肤上,然后靠墙坐着,让他的头依靠在我的怀中,心灵深处有一个地方酸涩难忍,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。
“明黎,其实,或许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,我就喜欢你了。”我低低地说,声音里带着几分哽咽,“那时,你是我所见过的,最好看的男人,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对我露出厌恶神情的男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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